在ACCA(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)中,研发费用的记账要求是遵循IAS 38——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。这个标准中明确指出,研发费用的记账包括两个阶段: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。在研究阶段,研发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。而在开发阶段,满足特定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资本化,即确认为无形资产。
一、研究阶段的研发费用记账
在研究阶段,一切费用都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。这包括对新科技、新工艺、新产品或新系统的研究,以及对已有产品或系统的改良研究。这期间产生的费用,如员工薪酬、原材料费用、试验费用等,都应当立即计入损益。
这是因为在研究阶段,项目是否能够成功、是否能够产生经济效益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。因此,按照保守性原则,不能将这部分费用资本化,而应当直接计入损益。
二、开发阶段的研发费用记账
在开发阶段,研发费用则可以资本化,即确认为无形资产。但是,不是所有的开发费用都可以资本化,必须满足IAS 38中的六个条件,才能将费用资本化。这六个条件包括:可行性、意图完成、能力使用或出售、产生经济效益的方式、可用资源以及能够测量费用。
只有当一个项目同时满足这六个条件,才能将开发阶段的费用资本化。否则,这些费用仍然需要直接计入当期损益。
三、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
对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,即已经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费用,后续还需要按照IAS 38的规定进行计量。这包括对无形资产进行折旧,并在每个报告期对其进行减值测试。如果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,还需要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。
总的来说,ACCA中关于研发费用的记账,既要考虑到项目的不确定性,又要考虑到项目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。这是一个既保守又前瞻的处理方式,体现了ACCA的专业精神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。
1. 研发费在ACCA中如何记账?
2. 研发费用在ACCA中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哪些?
3. 研发费用在ACCA中的会计政策有哪些选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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